日本研究论坛系列讲座之《法院对日本法形成的作用》成功举办
为纪念《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四十周年,日本研究论坛系列学术讲座第六讲于9月7日在辽宁大学机关楼113会议室成功举办。讲座由辽宁大学日本研究所主办,日本国驻沈阳总领事馆协办,领事馆菊地文化领事,日本研究所、法学院及国际关系学院部分师生参加,李彦学副所长主持,后藤武秀教授主讲。
后藤武秀:东洋大学法学部法律学科教授、东洋大学亚洲文化研究所所长。主要研究比较法制史、比较法思想史领域。代表作:《日本殖民地的支配实态与过去清算》、《亚洲社会的经济发展与文化融合》、《地域再生与旅游文化》、《亚洲的经济发展与传统文化的融合》等;译作《台湾日制时期的法律改革》(原著王泰升)等多部。此次后藤教授讲座题目为:《法院对日本法形成的作用》。
辽宁大学法学院马海天副院长对后藤武秀教授及东洋大学井上贵也先生的来访表示热烈欢迎,他对双方就交流活动对学生的发展及学科建设上的积极意义均给予肯定。法学院路军书记与井上贵也先生签订了辽宁大学法学部与东洋大学法学部交流协定书,双方互赠礼物。
讲座伊始,后藤教授就近代日本为什么走上法制道路进行讲解,他提出近代日本需要有完备的立法,而且这是国家发展的原则,并表示日本的民法是以法国法律中个人主义为基准并结合当时国情的近代自然法理。他讲解了近代日本产业高速发展时期日本工厂与银行的关系以及资金的运作模式,并提出这是日本经济发展最公平的竞争方式。如工厂资金问题并从法院方面出发处理问题的法律并不十分完善,法院的处理方式便变得十分重要。
他提出:日本刑法对于“人”的定义并不十分完善,规定母亲腹中胎儿并不具备“人”的意义,对腹中胎儿的伤害并不构成犯罪。但后藤教授生动形象地以水俣病案件为例,举出了法院成功判罚水俣病对胎儿所造成伤害的例子。近代刑法中不合理的条款仍有待商榷,法院的作用备受重视。
最后,后藤将中日法律的发展与完善寄希望于在校学生与青年学者身上,他指出要明白幸福及“人”的意义是什么等问题,从幸福与感性角度出发学习才对社会的发展最有益处。他提出法律的完善是一个长期摸索的过程,也是我们的历史使命。
在交流环节,后藤就日本法律修改的环节,对日本产业政策及其存在的必要以及对于法官为主体还是律师为主体对于法律的正义的贯彻作用等问题,与现场师生互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