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日本研究所
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关于做好辽宁省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办字〔2019〕2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及《辽宁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的规定,秉承科学选拔、公平公正、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客观评价的原则,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现对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 复试工作原则
1 、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 、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 、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二、组织管理工作
1、复试基本分数线执行教育部文件规定,严格按照《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划定本专业复试分数线。进入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应达到《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文学A类考生总分及单科分数要求。
2、复试及录取规则由研究生院与日本研究所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研究确定。
3、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工作,并负责对复试过程和结果向考生进行解释。
4、学院成立复试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复试工作安排
2019年我院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共16个招生计划,复试工作中采取调剂方式完成招生计划,其中一志愿考生等额复试,调剂考生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在120%左右。调剂复试内容详见《辽宁大学日本研究所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1、复试时间及通知方式
日本研究所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复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3月29日-30日进行,3月29日9:00报到,报到地点为辽宁大学崇山校区机关楼403教室。
进入复试名单与复试日程安排将于辽宁大学日本研究所网站公布,并以电话形式告知考生本人。
复试日程安排详见《辽宁大学日本研究所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日程安排表》。
2、复试基本内容和形式
复试由外语测试、专业课考试(专业课笔试、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心理素质测试和体检五部分组成。复试满分100分,其中外语测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20%,专业课考试(专业课笔试、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80%,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及心理素质测试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1)外语测试
外语考试时间为3月29日15:30,考试地点为崇山校区蕙星楼9楼公共基础学院。
外语考试包括口语和听力测试。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20%。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为20分,直接计入复试成绩。该科目成绩未达12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2)专业课考试
专业课考试分为专业课笔试和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两部分,占复试成绩的80%,满分为80分,其中,笔试面试满分均为40分。
①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时间为3月30日8:00-10:00,笔试地点为蒲河校区博文楼309。
专业课笔试主要考察考生基础知识掌握程度和运用所学知识综合分析问题能力,笔试内容为外国文学(只限欧美、俄苏、日本部分)。
笔试时间为2小时,卷面分值为40分,24分为及格,直接计入专业课考试成绩。卷面成绩低于24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学院将对笔试全过程进行录像。
②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
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3月30日10:15,地点为蒲河校区则行楼一楼日本研究所会议室。
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础知识掌握程度、综合分析表达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考生的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论文等)。面试内容为外国文学(只限欧美、俄苏、日本部分)。
专业课面试试题事先命制若干套。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专业课面试题目。面试按初试排名顺序采取抽签答题的方式,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得分作为面试成绩。
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24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学院将对面试全过程进行录像录音。
(3)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及心理素质测试
思想政治素质考察时间为3月30日10:15(与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交叉进行),地点为蒲河校区则行楼一楼日本研究所图书资料室。
由日本研究所直属党支部及具有长期学生工作经验的教师组成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小组,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状况并给出评语。
心理素质测试时间为3月29日10:00-10:30,地点为崇山校区机关楼403教室。
心理素质测试采取手机网上测试的办法,由学校心理咨询中心进行心理素质测试,请考生确保手机电量和上网流量满足测试需要,携带2B铅笔、橡皮、准考证。
思想政治素质考察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的构成及计算方式
复试成绩由复试外语考试成绩、复试专业课考试成绩构成。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外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40分)+专业课面试成绩(满分40分)
复试成绩由日本研究所负责对复试考生进行解释。
四、资格审查
复试的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29日上午10:30进行,考生应在报到后听从学院安排在指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地点在崇山校区研究生院一楼大厅。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按照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学籍学历材料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从学信网打印输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在域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考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1份;从学信网打印输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和教务处出具的成绩单各1份;从学信网打印输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籍信息须可通过教育部学信网进行查实或有教育部指定的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允许参加复试或不予录取。
2.反映素质潜质的材料
为在复试中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可提供获奖证明及发表的学术成果材料等,该项材料交复试组审查。
3.享受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考生应提交能证明上述信息的全部材料,并最迟在复试报到前向培养单位提交,复试进行中或复试结束后提交,不予承认。
在资格审查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复试资格;对审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五、体检
鉴于体检报告的严肃性和真实性,避免舞弊现象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委托辽宁大学校医院负责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的体检工作。
体检时间为2019年3月29日中午12:30-14:30,参加体检的考生须空腹(不吃午饭)。在体检日前,应注意清淡饮食,不做剧烈运动。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并提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校医院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对患有重病、传染病或精神病的考生不予录取。未进行体检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录取
总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考生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初试总分÷5×0.7+复试成绩(满分100分)×0.3=总成绩。
(一)拟录取结果的公示
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严格按照总成绩计算公式确定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高低依次录取,若总成绩相同且复试成绩相同,优先录取级别依次是:复试面试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业务课总成绩。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将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审核拟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拟录取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批准后,由研究生院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拟录取结果由日本研究所负责对考生进行解释。
(二)关于就业方式的说明
根据规定,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拟录取的2019级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应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请相关考生于2019年4月15日前,将单位和本人签署完毕的定向协议提交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录取。定向培养协议请到研究生院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被我校拟录取的2019级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入学前需将本人人事档案转至我校。
七、监督与复议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调剂、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辽宁大学日本研究所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24-62202254
辽宁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24-62202349
辽宁大学纪检监察处电话:024-62202395/62202396
本方案由辽宁大学日本研究所负责解释。
辽宁大学日本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
辽宁大学日本研究所
2019年3月21 日